淄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官网招聘(淄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哪里)

2024-04-16 04:49:49 综合百科 投稿:爱你的玫瑰
最佳答案淄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张店区联通路和西八路交叉口西北角(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集

淄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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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张店区联通路和西八路交叉口西北角(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淄博市机构改革方案》和《**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线上都能办!人社业务“不见面”**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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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新社保系统正式上线

很多人着急办业务

送您一份

人社业务“不见面”**指南~

一、网上办

社保服务

**途径:

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http://hrss.zibo.gov.cn),通过“单位服务”或“个人服务”**单位或个人业务。

可办业务:

包括单位人员增减变化、缴费申报、单位基本信息变更、单位参保证明查询打印、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三口合一”增减员等单位业务;打印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失业保险金申领、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证明查询打印、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个人业务。

就业服务

**途径:

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http://hrss.zibo.gov.cn),通过“单位服务”或“个人服务”,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可办业务:

包括就业服务、补贴服务、档案服务等业务。

就业服务:就业登记、困难人员就业社保补贴、失业登记、求职登记。

补贴服务: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单位业务;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报、个体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个人申领职业培训补贴、个人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个人生活费补贴申报等个人业务。

档案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借(查)阅、流动人才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流动人员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档案存档变更、流动。

人员人事档案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个人档案状态查询。

人才金政37条补贴申领

**途径:

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http://hrss.zibo.gov.cn),通过“人才金政37条**业务。

可办业务:

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一次性购房补助、回淄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亲情引才奖励、企业吸纳驻淄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一次性资金支持等。

二、掌上办

**途径:

“淄博人社”微信公众号“掌办通”、“温暖淄博人社”微信小程序、“温暖淄博人社”APP、爱山东APP、“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掌上1233”APP等。

可办业务:

社保业务、社保卡业务、公共就业创业、档案查询、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

三、其他途径

失业登记、参保证明打印、企业养老关系转移、档案查询等高频人社事项,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有关办事指南您可以在既往微信公众号中查询。以“档案查询”为例,网上端、手机端有4种**渠道。

四、咨询电话

7X24小时人工咨询热线:

12333

临淄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咨询电话:

7177100

五、温馨提醒

建议您,非急办业务可以在4月份系统运行平稳后,结合我区疫情防控要求,进行线上或线下**。

来源:临淄人社

2022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青年人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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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引进和储备一批优秀年轻干部。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学士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等要求。

  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条件有对应关系。招聘专业的认定一般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招聘岗位是否允许相近专业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时限要求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时限要求: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2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2年6月12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时限可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2个月。

  5、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招聘岗位其他要求中的“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0、2021届)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6、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7、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8、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情形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有关说明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应聘人员对招聘条件有疑问的,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

  (二)关于招聘专业

  招聘岗位要求门类、一级学科的,相应门类、一级学科下所有专业毕业生均可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符合教育部新旧专业对照关系的,该专业毕业生也可应聘。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暂按就业推荐表或相关材料上注明的专业进行审核。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的,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三)其他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为2022年6月12日。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可应聘1个岗位。

  本次招聘主要为我市事业单位引进和储备青年人才,我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在招录(聘)工作中已被确定为考察人选的不得应聘。

  报名网址: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zibo.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登录入口”。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3日09:00-6月17日12:00。

  审核时间:2022年6月13日09:00-6月17日16:00。

  2、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个人应聘信息,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10—75k),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应聘人员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可拨打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确认承诺事项后方可报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报名系统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查看网站报名入口处的说明和报名系统登录界面右上角常见问题解答。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6月17日14:00前)修改完善原岗位报名信息。

  3、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查。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提供咨询服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二)考试

  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岗位匹配度等进行测评。考试一般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超过100:1的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自主确定考试方式。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由各部门另行通知。

  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考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相同,按规定优先条件或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三)考察、体检

  1、人员范围: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顺序,按不超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具体人员名单和考察体检要求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后进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后进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实行“签约承诺制”,签约后因不可抗力因素暂无法来淄报到的,用人单位可保留岗位12个月,实际到岗工作**聘用手续后开始计发工资。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必要时可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审核。

  考察的同时须进行资格审查,即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3、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以要求重新体检。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聘用人员材料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并**各项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情况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2022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青年人才招聘公告_事业单位招聘网

  政策咨询电话:

  **淄博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0533-3180118

  **淄博市委编办实名制管理科0533-2791867

  淄博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33-2791826

  监督电话:

  淄博市人社局机关纪委0533-2791819

  附件:2022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青年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

  **淄博市委组织部

  **淄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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