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教育厅电话及地址-内蒙古教育厅通知

2024-03-29 08:19:57 综合百科 投稿:口天吴
最佳答案1、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2、联系电话:04712856000;3、传真号码:04712856723;邮编:010010;4、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是主管教育事业和汉语言文字工作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为自治区党委的派出机

内蒙古教育厅电话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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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联系电话:04712856000;

3、传真号码:04712856723;邮编:010010;

4、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是主管教育事业和汉语言文字工作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为自治区党委的派出机构,与自治区教育厅实行—个机构,两块牌子;

5、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自治区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研究拟定自治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自治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统筹管理全区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工作。

有关“双减”,内蒙古教育厅最新通知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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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印发通知,就寒假期间“双减”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

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各地要再次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等信息,统筹信访、市民热线等方式,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要充分发挥“双减”社会监督员作用,积极推进将网格员聘任为社会监督员工作,不断延伸“双减”监督触角,形成群防群治的监督机制。要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完善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和值班值守工作,确保第一时间能够实现信息的查收、核实、处置、上报和共享。

始终保持监管高压态势。

各地教育、市场监管、公安、网信等部门要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明察暗访等方式,坚决防止违规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培训,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对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和培训材料开展专项排查,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办学行为。

从严查处违规变相培训。

各地要充分发挥社区综合管理职能,把学科类培训转入“地下”或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等名义进行“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培训纳入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构建街道、社区、网格员三级网格化动态检查机制,建立包联责任制度,全面实现巡查检查全覆盖无死角。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七个违反”(违反培训主体、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有关规定和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培训行为必须坚决整治,严厉打击,防止变相违规行为冲抵“双减”成果。

引导提高行业自律意识。

要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双减”政策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自我约束,主动按照学科类或者非学科类的相关管理要求规范开展培训活动,杜绝违规培训行为。假期期间,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停止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服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相关部门检查,自觉规范招生行为,落实预收费资金监管、从业人员管理、培训材料管理、培训广告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坚决杜绝违规补课行为。

各地要坚持依法从严治教,指导各校严格遵守“双减”政策要求,严禁在寒假期间违规补课;要科学合理安排作业,严控假期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假期作业。要加强师德师风管理,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或引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以个别辅导、上门家教等名义对学生进行补课;严禁参与任何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活动;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学生或提供学生信息。要建立“学校严管、家长监督、部门协同”的联合监督机制,落实学校教育和管理责任,发现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要倒查所在学校责任。

积极开展寒假托管服务。

各地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在充分尊重学生意愿、满足家长需求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承担学生寒假托管服务,鼓励共青团、妇联、工会、社区等组织,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提供学生假期托管服务。要积极调动教师志愿参与学生假期托管服务的积极性,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并将志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假期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可以合理组织提供一些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但严禁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落实教师关心关爱措施。

各地要认真落实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双减”背景下教师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健全政策保障机制、部门协同机制、督导问责机制,为教师关心关爱工作提供长效组织保障,持续缓解教师的工作压力,及时消除教师的心理顾虑,使广大教师在推进“双减”工作中,能够实实在在感受到岗位上的幸福感、事业上的成就感、社会上的荣誉感,更加积极主动地推动“双减”政策落实。特别是教师“弹性上下班”制度,要指导各校“一校一案”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务必于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时落实。

不断丰富学生假期生活。

各地要结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家校合作,发挥家庭育人作用,配合学校在假期做好孩子的教育和指导,科学安排学生假期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要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成才观,积极承担起家庭教育责任,加强亲子互动交流,陪伴孩子参加活动,增进家庭成员感情,营造良好的家庭育人环境;要引导学生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体育锻炼、社会实践、阅读和文艺等活动,调节身心,劳逸结合,保证充足睡眠,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使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健康、充实的假期生活。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发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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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体检有关事宜的通知(一)

各位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系统)第二批面试工作已结束,考生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已经发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近期将对进入体检范围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指导监督下,根据不同职位,分别由自治区本级招录机关(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和各盟市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

一、体检时间、地点

以自治区各招录机关(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各盟市委组织部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其中报考自治区级机关(单位)考生的体检在呼和浩特市进行;报考盟市及以下机关(单位)考生的体检在各盟市进行。

考生请关注相关网站信息或与自治区各招录机关(单位)、有关盟市委组织部联系(网址、电话附后)。

二、体检要求

1.体检项目和标准等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

报考**职位(司法**、监狱戒毒**)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的考生,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具体费用以招录机关或盟市委组织部通知的为准),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3.考生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指定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具体以自治区或有关盟市指定网站发布信息为准,网址、电话附后)参加体检。对于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不得列入考察对象,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4.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移动电话,近期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对应的自治区招录机关(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盟市党委组织部联系,因无法联系导致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附件:

1.在呼和浩特市体检有关事宜查询网站、招考单位名单、联系方式

网站: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网址:http://www.impta.com

联系电话:

(1)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0471-4812040

(2)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0471-6600148、6600613

(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471-6659013

(4)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0471-2856813

(5)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0471-6944991

(6)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471-6944556

(7)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0471-4213492

(8)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471-6945779

(9)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471-6944079

(10)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0471-4825705

(11)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0471-6634876

(12)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0471-4827758

(13)民革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0471-6915433

(14)民盟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0471-6935574

(15)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0471-5109209

(16)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0471-4964520

(17)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0471-6289942

(18)内蒙古自治区贸促会0471-6946774

(19)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0471-4951044

(20)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0471-6986601

(21)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0471-3330209

(22)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0471-3330209

(23)包头铁路运输法院0471-3330209

(2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0471-4628904

(25)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0471-4628904

(26)内蒙古自治区保安沼地区人民检察院0471-4628904

(27)内蒙古自治区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0471-4628904

(28)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一监狱0471-2399905

(29)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二监狱0471-2399905

(30)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四监狱0471-2399905

(31)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0471-2399905

(32)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高度戒备监狱0471-2399905

(33)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监狱0471-2399905

(34)内蒙古自治区萨拉齐监狱0471-2399905

(35)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监狱0471-2399905

(36)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监狱0471-2399905

(37)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监狱0471-2399905

(38)内蒙古自治区赤峰监狱0471-2399905

(39)内蒙古自治区通辽监狱0471-2399905

(40)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女子监狱0471-2399905

(41)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监狱0471-2399905

(42)内蒙古自治区保安沼监狱0471-2399905

(43)内蒙古自治区乌塔其监狱0471-2399905

(44)内蒙古自治区都尔本新入监队0471-2399905

(45)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监狱0471-2399905

(46)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入监队0471-2399905

(47)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入监队0471-2399905

(48)内蒙古自治区图牧吉强制隔离戒毒所0471-5316820

(49)内蒙古自治区五原强制隔离戒毒所0471-5316820

(50)内蒙古自治区赛罕强制隔离戒毒所0471-5316820

(51)内蒙古自治区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0471-5316820

(52)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强制隔离戒毒所0471-5316820

2.在各盟市体检招考单位名单、联系方式、有关事宜查询网站

(1)呼和浩特市

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网址:http://www.hhpta.org.cn

联系电话:0471-4608862

(2)包头市

网站:包头党建网

网址:www.btdj.gov.cn

联系电话:0472-5619267、5619329

(3)呼伦贝尔市

网站:呼伦贝尔人才网

网址:https://www.hlbrrc.com.cn/

电话:0470-8216530

(4)兴安盟

网站:兴安盟人事考试网

网址:http://www.xamks.com

联系电话:0482-8267661

(5)通辽市

网站: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网址:www.tlpta.com

联系电话:0475-8836421

(6)赤峰市

网站: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址:http://rsj.chifeng.gov.cn/

联系电话:0476-8821980

(7)锡林郭勒盟

网站: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

网址:http://www.xmpta.org.cn/

联系电话:0479-8223309

(8)乌兰察布市

网站: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网址:http://www.wmpta.org.cn

联系电话:0474-8320022

(9)鄂尔多斯市

网站: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址:http://rsj.ordos.gov.cn

联系电话:0477-8588334

(10)巴彦淖尔市

网站:巴彦淖尔党建网

网址:http://www.bynrdj.gov.cn

联系电话:0478-8655723

(11)乌海市

网站: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网址:http://115.28.230.52:8003/html/default.html

联系电话:0473-3998813

(12)阿拉善盟

网站: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信息网

网址:http://115.28.230.52:8029/html/Default.html

联系电话:0483-8332325

3.监督电话:0471-12370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2日

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部分在呼和浩特市体检考生体检有关事宜的通知(二)

部分考生: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部分在呼和浩特市体检考生(具体报考单位附后)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报到地点

2020年12月10日早7:45和12月11日早7:45(具体时间、报到地点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移动电话,近期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对应的自治区招录机关(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因无法联系导致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费:准备486元(现金或微信支付均可),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黑色碳素笔,并准备近期二寸蓝底免冠照2张。

2.体检前认真阅读《体检表》“体检须知”注意事项。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日穿宽松衣服、尽量不带首饰,便于查体。需空腹检查的项目为抽血、超声及其他及特殊检查项目,检查后方可进食、水。做耳鼻喉科检查不进食。

3.尿标本需清洁外阴后留取中段尿。女性受检者月经期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CT检查。

4.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三、疫情期间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体检前须通过“蒙健康”APP或微信青城医疗公众号申领本人电子健康码(新冠、鼠疫分别申领),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检区。体检人员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不能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如果没有佩戴口罩将不允许进入体检医院。

2.体检人员抵达体检医院所在地(呼和浩特市)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如实申报。进入检区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进入医院体检。

3.如显示黄码按照黄码预检分诊流程进行,红码者不得进入体检流程,近期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主动告知医务人员,由工作人员引导至本院发热门诊。

4。体检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请自觉排队,有序按流程体检。

青城医疗公众号二维码

蒙健康APP二维码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体检,未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有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得列入考察对象。

2.《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体检完成后必须交至前台。体检报告交付有关单位,不与个人公布。

3.体检3-4日后未接到复查或体检不合格通知的,视为体检合格,请保持通信畅通。

4.监督电话:0471-12370

附:在呼和浩特市体检招录机关(参公单位)名单

(1)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0471-4812040

(2)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0471-6600148、6600613

(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471-6659013

(4)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0471-2856813

(5)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0471-6944991

(6)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471-6944556

(7)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0471-4213492

(8)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471-6945779

(9)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471-6944079

(10)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0471-4825705

(11)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0471-6634876

(12)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0471-4827758

(13)民革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0471-6915433

(14)民盟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0471-6935574

(15)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0471-5109209

(16)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0471-4964520

(17)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0471-6289942

(18)内蒙古自治区贸促会0471-6946774

(19)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0471-4951044

(20)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0471-6986601

(21)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0471-3330209

(22)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0471-3330209

(23)包头铁路运输法院0471-3330209

(2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0471-4628904

(25)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0471-4628904

(26)内蒙古自治区保安沼地区人民检察院0471-4628904

(27)内蒙古自治区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0471-4628904

(28)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一监狱0471-2399905

(29)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二监狱0471-2399905

(30)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四监狱0471-2399905

(31)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0471-2399905

(32)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高度戒备监狱0471-2399905

(33)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监狱0471-2399905

(34)内蒙古自治区萨拉齐监狱0471-2399905

(35)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监狱0471-2399905

(36)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监狱0471-2399905

(37)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监狱0471-2399905

(38)内蒙古自治区赤峰监狱0471-2399905

(39)内蒙古自治区通辽监狱0471-2399905

(40)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女子监狱0471-2399905

(41)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监狱0471-2399905

(42)内蒙古自治区保安沼监狱0471-2399905

(43)内蒙古自治区乌塔其监狱0471-2399905

(44)内蒙古自治区都尔本新入监队0471-2399905

(45)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监狱0471-2399905

(46)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入监队0471-2399905

(47)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入监队0471-2399905

(48)内蒙古自治区图牧吉强制隔离戒毒所0471-5316820

(49)内蒙古自治区五原强制隔离戒毒所0471-5316820

(50)内蒙古自治区赛罕强制隔离戒毒所0471-5316820

(51)内蒙古自治区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0471-5316820

(52)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强制隔离戒毒所0471-5316820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2日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编辑:王皓 包小婷

校对:沐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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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教育厅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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